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技士~2016-10-3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10-24~2016-10-31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學歷。
工作項目 (一)本市民眾交通工程需求考察蒐集及協調說明。
(二)號誌、標誌及標線等安全設施設置及維護。
(三)易肇事路口(段)防制及改善工程。
(四)屬土木類交通工程設置及維護(分隔島缺口調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0樓
聯絡E-Mail miku41741@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一、應檢具證件(掃描檔):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5應徵人員簡歷表A4格式-以word檔寄送
(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 http://traffic.tainan.gov.tw/ 行政資訊-人事園地-徵才訊息-其他公告區下載)。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10 月 31日前以電子郵件:miku41741@mail.tainan.gov.tw寄送上述證件,並於信件主旨註明「OOO(姓名)-應徵交通工程科A630073技士職務」。
三、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人,期間為三個月。
四、第二次公告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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