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12~2015-02-1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資訊類相關科系優先)。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優先。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資訊業務(資訊設備及機房管理、資料庫維護及資訊安全)。 2.一般行政事務之處理與支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經歷、專長、300字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或榮眷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104年2月16日下班前寄達(逾期恕不受理)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人事室黃小姐收。 2.工作報酬:約聘6等1階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3,908元/月。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談,必要時軟硬體實地測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4.約聘期間:本職缺為請假人員職缺 (自實際到職日至104年7月15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約聘期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5.電話:03-4375863分機213人事管理員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