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徵求 主任~2015-01-3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社會工作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1-20~2015-01-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及格,具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資格,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二、熟諳社會行政、社會福利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學識。三、具社區發展、社區營造業務實務工作經驗,並具有二年以上主管經驗。四、具領導及協調管理能力。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 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理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長期照顧及社區關懷等相關業務。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2段315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最近一次派令影本(五)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意者請於104年1月31日前備齊上述資料1份,寄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主任職務。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三、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就業徵才」/「徵才訊息」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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