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徵求 工友~2016-04-12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工友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3-18~2016-04-12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並會基本電腦操作。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辦理公文傳遞、環境清潔維護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台北市紹興北街31巷3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工友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2.原機關同意移撥書1份。3.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1.有意願移撥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05年4月12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處(郵寄地址:100台北市紹興北街31巷37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到職任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後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不論錄取與否,皆不退還報名文件。
3. 承辦人及電話:本處總務科廖美庸科長 電話:(02)23956955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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