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測量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6-03-25~2016-04-06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地方公務人員考試同等或以上,經銓敘審定符合測量製圖職系任用之人員並具現職公務人員資格者。 二、熟悉測量實務,具電腦操作能力或測量業務實務經驗人員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測量及土地複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彰化縣北斗鎮地政路4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外補」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 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二、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 3、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結果在縣府人事處網站公布之,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4、請於105年4月6日下班(17:30)前親自、委託或郵寄送達本所報名,逾期不受理,請註明應徵職缺。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另以個人資料電子郵件通知。 6、聯絡電話:04-8882034#310人事管理員。 二、備註: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