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6職等至第10職等 |
職稱 | 事務管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6-02-22~2016-03-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3.本職缺因工作性質之需,報名參加甄選以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調任本中心後以「一般行政」職系派用(分類職位職第6職等至第10職等)。4.本中心目前人事制度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有銓敘審定,先予敘明。惟本中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行政機關,本職缺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織組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5.具有採購證照。6.熟悉Office應用軟體操作。7.具採購發包、議價、談判能力,如有擔任總務相關庶務管理及請購、採購3年以上經驗尤佳。8. 熟悉環境安全衛生及消防等相關法令規定。9. 個性外向、積極、認真、負責,喜愛與人溝通及跨部門協調能力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辦公室修繕、事務設備、空調等硬體設施維護管理2.建物、水電、消防、電梯等設施檢視與安全維護。3.消防公共安全申報。4.外包廠商(勞務、清潔、廢油回收、垃圾回收等)管理、詢價、議價。5.庶務設備、工程專案、修繕專案請購、議價、採購、發包流程與進度管控。6.宿舍修繕、設備維護、汰換等相關作業。7.擬定各項總務管理相關辦法與規章。8.協調掌握總務相關業務、品質、執行效能並依據政策及目標,研訂工作計畫。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 側裝訂),並請寄送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3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系、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可自Ecpa人事服務網或洽現職機關人事單位列印】,並附照片及簽名,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 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二、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並請於105年3月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及業務測驗。並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初審不合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錄取者需退還所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請貼足郵資,俾便交寄。 三、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5714125轉分機220人事室;若為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3)5714125轉分機500伍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