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社會工作督導~2016-08-24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督導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8-17~2016-08-2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近5年內具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經驗,並含2年保護性社工經驗。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或Excel運用軟體操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襄助主任督導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等保護性直接服務業務。80%
二、襄助主任審核文稿並審核一般性及特殊性保護性個案輔導紀錄表訪視紀錄、調查評估報告表。1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6樓
聯絡E-Mail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1.簡歷表:請至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 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並請檢附彩色照片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社工師證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彩色照片電子檔
二、意者請於105年8月24日前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工作督導」。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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