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體育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秘書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5-05-28~2015-06-04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4、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5、具備體育行政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襄理處長綜理本處各組業務。(含總務組及活動組) 2、本處各項工作計畫研擬(出國計畫、施政計畫、中程計畫及體育白皮書等)及追蹤考核。 3、督導各項業務執行及公文核稿。 4、審核全市性各項體育競賽綜合活動事項規劃。 5、審核管理全市體育運動設施及體育場舘新(整)建事宜。 6、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十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一﹚簡歷表﹙請至市府網站「求職徵才」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派令影本﹙五﹚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意者請於104年6月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郵寄至臺南市體育處(7024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並請於信封袋註明『應徵秘書A010010』(郵戳為憑)。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或函復。三、應徵者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求職徵才/徵才公告/點選我要報名「臺南市體育處秘書應徵者填寫基本資料」/完成基本資料填寫。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市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