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16~2014-05-26 |
資格條件 | 1、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者尤佳),惟目前於警察機關服務者、現(離)職警察人員及具有警察官身分者除外。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並可獲機關同意商調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4、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5、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山路1號(本局局本部) |
聯絡E-Mail | 412265@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與表單下載/便民表單項下載報名表,以電腦繕打後,1份e-mail寄至本局(412265@ems.hccg.gov.tw,主旨載明:應徵書記職務),另1份請列印簽章後與其他報名資料【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影本、現職派令、原住民族證明(無者免附)、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訓練進修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於103年5月26日前郵寄或親送新竹市中山路1號(新竹市警察局人事室廖蒼鵬課員收),信封外並請註明應徵新竹市警察局書記,逾期概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並請檢附回郵信封)。 3、如有疑問請於聯絡電話:03-5213774,聯絡人:課員廖蒼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