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岡山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任運動教練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17~2014-04-24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持有教育部或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核發之運動教練證中級(含)以上之舉重種類者,始得報考。 3.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情事者(如附則)。 |
工作項目 |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外,另訂如下:(一)協助辦理體育專業相關行政工作。(二)積極推動及發展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並保障選手(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三)體育班專業訓練課程及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四)非上課期間運動訓練事項。(五)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六)參與學校教育訓練、共同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七)接受指派協助地方運動訓練及發展事項。(八)積極從事與提升專業知能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九)遵守學校紀律及相關法規,維護校譽。(十)輔導或管教選手(學生),引導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健全人格,使其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十一)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專業精神。(十二)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選手(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十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應盡之義務。(十四)本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路52號 |
聯絡E-Mail | shminwu@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現場報名,報考者應事先至本校網頁(http://www.kssh.khc.edu.tw/)自行下載填列報名表,報名時親自至本校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二、報名表各項欄位均需詳實填寫,並自行列印成白色A4大小紙張。三、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及A4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影印本繳交備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1.報名表(附件1,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准考證(附件2,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須與報名表相同)。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附件3)。4.教育部體育署或原行政院體委會頒發合格舉重項目中級(含)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6.大學(含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7.五年內指導學生參加運動成績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及證明文件(附件4,採計自98年4月1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8.切結書:切結無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規定之情事(附件5)。 四、繳費方式:新台幣1500元整,於報名時繳交。五、詢問相關事宜請於上班時間(8:00-12:00及13:00-1700)來電洽詢,電話:07-6212033轉700、710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