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7-25~2014-08-07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 3.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綜理里辦公處(社內里、港墘里)各項業務。 2.協辦本所各單位與里相關之業務。 3.協辦社會救助及福利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依序以A4影印裝訂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2.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年8月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南市新市區公所人事室(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中興街12號)張先生收,並於封面註明應徵里幹事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如需送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除正取人員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