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P05, P06-P07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02~2015-04-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具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外國語文檢定合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政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2之18號。 |
聯絡E-Mail | stan21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表件,於104年4月8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郵寄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2之18號人事管理員李先生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現職派令影本。 五、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3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通過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者,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八、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4-23936767轉222)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