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專員~2015-04-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移民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4-27~2015-04-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須已領有考試及格證書),並具移民行政職系任用資格(100年7月27日前經銓敘戶政職系,或曾銓敘警察行政、海巡行政、司法行政、安全保防、政風、情報行政、廉政等職系)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熟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5.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署駐外人員內部控制。
二、預算編列及駐外實用外文書信編纂。
三、海外線上申辦窗口平臺規劃與維護。
四、本署駐外業務相關法令之修訂及情資編纂。
工作地址 臺北市廣州街15號
聯絡E-Mail 4619@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專員外補作業內點選「線上報名」(或下載附件檔之「專員外補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04年4月30日前寄至4619@immigration.gov.tw,並於主旨欄內註明應徵職務)
2.請「依序」裝訂下列資料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詳列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件,於104年4月30日前紙本掛號郵寄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編制任免科洪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寄回履歷,請檢附回郵信封)。
3.報名人數超過5名時,先以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通知。
4.本職缺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
5.報名資格請洽洪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393 分機2809;工作內容請洽鄭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393 分機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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