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約用人員~2015-02-0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1-22~2015-02-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學士學位以上者,考古、人類學相關科系畢業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需具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4.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並能從事田野工作者。
5.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同等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尤佳。
6.具備領導管理、獨立規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受理民眾對於開發行為是否涉及文化資產項目查詢。
2.辦理遺址保存、維護與教育推廣活動。
3.遺址巡查及遺址出土遺物整理建檔。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1.僱用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止。
2.105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04年考核結果與105年預算經費來源決定。
工作地址 臺南市
聯絡E-Mail hungr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就業徵才/市府徵才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對於臺南市遺址的認識及對遺址教育推廣的構想文章一篇(至少1500字)
4.意者請於104年02月02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
5.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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