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8-02

徵才機關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7-26~2016-08-02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2.熟悉文書處理。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活動中心管理。2.廣播系統維護。3.空地空屋查報及管理。
工作起迄時間:自錄取公告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止(約至106年03月)。
工作地址 737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相關資歷等資料。 5.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請檢具上開資料影本,於105年08月02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及人文課約僱人員)逕寄本所人事室,(73701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並請至並請至臺南市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填寫。聯絡電話:(06)6522344#131洪主任。經錄取者,由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刊登錄取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增列候補二名,並以遞補本職務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6.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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