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6-01-28~2016-02-15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學歷以上畢業。 (二)具水土保持或土石流防災或土木工程經驗者佳。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如Word、Excel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水土保持及土石流防災業務。 (二) 東部聯合服務中心105年度花蓮地區防汛整備會議工程進度彙整。 (三) 工程預算書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聯合審查會議排定。 (四) 山坡地治山防災及清疏計畫外業現場督導工作。 (五) 查定資料繕打建檔。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後路26號 |
聯絡E-Mail | jane18@mail.swc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局網站:http://eng6.swcb.gov.tw/下載。 二、報名日期:請於105年 2 月 15 日前以郵局掛號方式郵寄至「97058花蓮市府後路26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行政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臨時人員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證件: (一)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表一)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1個月。 五、錄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僱用日期至105年12月31日止。 六、錄取人員薪資按月支薪新台幣26,400元整。 七、本分局行政室聯絡電話:(03)8221141轉6503,聯絡人: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