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4-09-19~2014-09-25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審合格實授,符合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辦事員或相當職務自願切結降調人員。 三、非現職或離職具警察官身分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基礎。 |
工作項目 | 一般行政文書處理。 |
工作地址 | 一、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00號)。 二、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雲林縣北港鎮文仁路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考試及格證書(含各類檢定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初任公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6.現職派令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並請於各影本右下角處簽名加蓋私章。(另自願降調人員請加附切結書) 二、請於103年9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至本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00號)人事室鄭科員收;並請註明應徵書記職缺。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面)試,擇優錄取,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錄取人員如為現職須辦理商調,現職單位不能同意商調者,請勿應徵。 五、聯絡電話:05-5352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