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3-25

徵才機關 基隆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6-03-22~2016-03-2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公共關係或新聞發布等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個性熱忱,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能機動配合於平日晚上及假日加班,參加本會應各公私機關團體邀請之各項會議及活動。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本會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基隆市議會 (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
聯絡E-Mail hain102@km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基隆市議會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之影本於105年3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至基隆市議會人事室吳先生收(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聯絡電話:02-24266135轉129):
(一)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四)身分證影本。
二、薪資:約僱四等,月支報酬新臺幣30,275元。
三、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期滿得經工作考核,辦理續約)。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會得先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
五、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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