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7-18~2016-07-22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熟諳電腦文書操作者。 三、正取一名,備取一名,備取期間三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 | 一.工商管理及配合上級推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計畫 二.辦理區排.野溪.回饋金等其它工程與勘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十四鄰三之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05年07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 1.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五年獎懲令 8.身分證正反兩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郵寄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人事室收(361苗栗縣 造橋鄉造橋村十四鄰三之一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手機) 及通信地址。 二、通過初審者另行通知面談,未通過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聯絡電話:(037)542255分機166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人事室)彭主任或曾 先。 四、本所徵才拒絶一切請託關說,敬請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