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代理技士;職務編號:A610030)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11-30~2016-12-05 |
資格條件 | 大專(含)以上學校獸醫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並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錄取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11日後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動物保護收容及動物防檢疫等業務工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勝利里國福路10號)及本縣18鄉鎮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無訛並蓋私章):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獸醫師證書影本。 5.具結書(請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布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105年12月5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寄達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360苗栗縣苗栗市勝利里國福路10號,聯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02),逾期不受理,合者約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如未附回郵信封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