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工友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10~2015-11-23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中央機關工友,具備原住民身分,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須附公立醫院體檢表)、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諳熟電腦操作及水電技術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環境清潔整理、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4年11月23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後依序裝訂,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收」,封面註記「應徵工友」字樣。 (一) 現職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1份(附件1)。 (二) 工友履歷表1份,並貼附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附件2)。 (三)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證明書)影本。 (四) 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五)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七) 相關證照或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若無則免附)。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局通知到職任用(※提醒:本缺額為104年12月16日遞補退休人員之編制員額,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並得依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以3個月為限。 聯絡方式:秘書室(事務)鄭佳松先生,電話:(03)8221121#666。 有意者請逕自至本分局網站「公告」項下下載附件。(網址: http://www.bsmi.gov.tw/wSite/mp?mp=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