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徵求 技士~2015-04-24

徵才機關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4-15~2015-04-24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獸醫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
三、領有本國獸醫師證書。
四、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動物防疫業務。
二、動物保護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依序裝訂檢附(皆以A4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4)獸醫師證書(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04年04月24日前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獸醫職系技士」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相關問題聯絡電話:(06)6323039-36人事室江玟慧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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