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徵求 技士職務代理人~2014-04-25

徵才機關 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4-04-22~2014-04-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漁業相關科系畢業,具有漁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積極主動、抗壓性高、具責任感、溝通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業務加班及出差者。
工作項目 蓋斑鬥魚、九孔、鮑魚等水產生物培育及放流工作;培育室、展室及戶外養殖池生物照護;海洋資源復育園區規劃管理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漁業技術課(貢寮辦公室-新北市貢寮區福連里香蘭街34號)
聯絡E-Mail ah461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 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於公告日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人事室收(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 (1)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填寫,須親自簽名及黏貼照片,網址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32&parentpath=0,6,27)
(2)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工作報酬:280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3,90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4年3月中旬(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該員復職前一日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雇。
4.甄試及錄取通知: 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甄試錄取者, 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林小姐, 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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