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企業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2014-07-09~2014-07-15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企業管理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專案企劃能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縣工商輔導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3年7月1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6樓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企業管理職系科長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