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3,908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4~2017-03-1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限土木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加班者),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工作內容: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6年10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區新化區中山路一三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處下載)、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上述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親至本所收發或以掛號郵寄之方式於106年3月17日前送達新化區公所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71243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註明應徵人員之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查詢擬應徵職缺(新化區公所技士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完成報名送出上傳。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可搭乘興南客運綠幹線至新化公所站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