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徵求 科員~2016-01-25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1-12~2016-01-25
資格條件 1.本職缺優先考量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需負責國家檔案移轉點交、機關檔案銷毀目錄及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等法定審核相關業務。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檔案管理或一般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歷史、地政、公共行政、或法律學等相關科系所學歷或檔案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負責本組業管檔案法令解釋諮詢事項。
2.負責國家檔案審選及移轉點交相關事項。
3.負責機關檔案清理及銷毀作業之推動及諮詢事項。
4.負責機關計畫性檔案清理之輔導及諮詢業務。
5.負責機關檔案銷毀目錄法定審核業務。
6.負責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法定審核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05年 1月25 日下班以前(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審函、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以及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檔案徵集組聶夢玲 收(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檔案徵集組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初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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