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7-02-02~2017-02-07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歷畢業2.具有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首長行程安排及備忘錄等工作。2.處理公共關係事宜。3.草擬首長講稿及處理函件。4.審核文稿等。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議會(宜蘭市中山路一段399號) |
聯絡E-Mail | person@il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限:1、自106年2月2日起至106年2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2、請於106年2月7日以前逕寄宜蘭市中山路一段399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初審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亦不退還。(聯絡電話:03-9251107藍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