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徵求 獸醫~2014-08-11

徵才機關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獸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4-08-05~2014-08-11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系、科畢業。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含)或其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經專技高考等相關考試及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3.本職務須具備獸醫師資格。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5.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家畜家禽防疫推廣業務辦理;2.畜禽犬貓等動物保護登記業務;3.農業推廣教育及農產運(促)銷;4.自耕能力調查證明事項;5.動、植物保護事項及農藝、園藝生產技術指導;6.農地使用查編管制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查編;7.農情報告及統計;8.農作物補償查估事項;9.水土保持業務;10.農證、容許使用證明申請事項;11.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填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經歷、3.最高學歷證明書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一次派令、7.考試及格證書、8.獸醫師資格相關證明,〈如具全民英檢或語言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二、上開文件請於上開報名時間截止前,親送或郵寄至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5-2521310#24陳先生),信件請註明『應徵獸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三、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談,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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