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徵求 技佐(預估缺)~2016-10-28

徵才機關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預估缺)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6-10-25~2016-10-28
資格條件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各類工程測量、設計及監工等事項。
2、各村小型工程查報建議事項之處理。
3、道路挖掘、使用權申請業務之處理。
4、各項工程案之驗收結算及簽付工程款。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1.完整的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欄位須詳載並親筆簽名)、2.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3.最近一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件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請務必均以A4規格依序裝訂,並於105年10月28日前(須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人事室黃先生收( 務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佐」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1.資料齊備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2. 聯絡電話:06-9931001#160人事室 黃先生。(三)、附註:1.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本室郵寄返還。2.本項職缺視成績增列後補名額1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四)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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