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工友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1-15~2016-01-31 |
資格條件 | 中央機關現職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非超額工友(含技工、駕駛),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能配合機關須要派任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工友事務(含公文遞送、環境區域清潔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總隊內勤單位(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及各外勤機構(高雄市鼓山、前鎮、小港各港區中隊)。 |
聯絡E-Mail | p269@mail.khp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所需文件,請依序檢齊: 1、請來電索取表件:機關移撥同意書、報名表、履歷表、勞工退休選擇制度(切 結 書)各1份(均須正本)。 2、請個人自備表件 :(1)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一份(2)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3)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4)學歷證件影本。 (二)有意願移撥本總隊服務者,請於105年1月31日17時前,備妥上開相關表件以郵寄或親送本總隊秘書室(書面審查合格者,本總隊將另行通知面試)。 (三)獲本總隊進用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程序,並依本總隊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總隊承辦人:秘書室巡官史銘超、聯絡電話:(07)561-0800、E-mail:p269@mail.khp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