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徵求 副研究員或同等職位~2015-05-15

徵才機關 中央銀行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副研究員或同等職位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至2名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3-25~2015-05-15
資格條件 壹、專業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經濟、金融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取得學位日期在104年7月31日以前)。
二、專長為總體經濟、貨幣銀行。
三、優異之專業學識及獨立之研究分析能力。
四、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貳、一般條件:
無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9條不得任(派)用規定情事者(http://www.law.cbc.gov.tw/webCbcExt/wfrmLaw_SearchNOResult.aspx?LawID=LA02009001&FLNO=9)。

參、應徵應檢附文件:
符合上述條件有意應徵者,請依序備齊下列資料,於104年5月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中央銀行人事室」,資料未齊全或條件不合者,原件退回:
一、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二、 中央銀行甄用專業人員履歷表1份(請自本行網站徵才公告查詢點選「履歷表檔案」下載http://www.cbc.gov.tw/ct.asp?xItem=45726&ctNode=460&mp=1)。
三、 英文簡歷及自傳各1份。
四、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1份或可在10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文件。
五、 研究所成績單正本1份。
六、 博士論文或相關研究報告。
七、 推薦函2封。
八、 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文件影本(如:全民英檢、TOEIC或TOEFL等)。
九、 如具備工作經驗或日語等外語能力檢測資格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1份。

肆、甄選程序:
前述報名條件合格者,先進行著作等書面資料審查,獲入選者,另行通知參加專題報告及口試。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