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6-05-11~2016-05-23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缺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不受限制轉調期限約束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 4.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5.具備資訊專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04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以下資料以供初審:(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 (4)歷年銓敘審定函。 (5)現職派令。(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經英文檢定或本國語言檢定通過者請檢附證明文件。(8)具備資訊專長者請檢附相關證件(以上均為影本) 以上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2.有意者請備齊資料,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5年5月23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04巷2號人事收。 3.(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應徵者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連絡電話:(03)3682851轉63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