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5-08-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任第5職等(P05)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P06-P07)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8-13~2015-08-19
資格條件 一、具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
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未受懲戒處分者,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具一般電腦資訊能力。
工作項目 1.出納及薪資業務事項。
2.勞工之勞、健保、退休金業務事項。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如選舉業務…等)。
工作地址 本所(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報名表請填妥後先於104年8月19日(三)下班前E-mail 至本所人事室電子信箱mi7659@gmail.com,並連同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04年8月19日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臺中市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6832216轉810(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www.waipu.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秘書室課員」。
一、報名表(如附件):請貼最近一年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資料需詳實完
整。
二、國民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若有與證件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者,請另附戶籍謄本佐證之)。
三、現職派令影印本(無則免附)。
四、歷任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八、最近3年奬懲令影本。
九、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十、公務人員履歷表:需黏貼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請簡要自述,字數300至500字,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個人人格特質、家庭背景、轉任原因、參加甄選動機、自我期許、對未來職務期望、對工作態度與做法、對長官同仁相處溝通之道。
十一、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二、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一、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A4白色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二、報名前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寄出,若有不齊或缺漏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其他:
1.本甄選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並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惟應徵者因不符資格或不符本公所用人需求時者恕不通知。
2.本項甄選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者因不符資格或不符本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本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為個人資料保護,請應徵者隨函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4.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所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尚有原任職機關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過調者,請勿報名。
5.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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