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P4-P5或P6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7-02~2015-07-08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含以上)相當類科之考試及格,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請調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第5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市場公共安全、秩序之維護、市場環境衛生之維護、攤舖位各項費用之催繳、攤舖位承租人違反市場管理規則行為之告發及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公有零售管理市場(澎湖縣馬公市北辰街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著作(得獎)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於104年7月8日17時前親自或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澎湖縣馬公市公所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6-9272173轉182。 二、甄選方式: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三、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