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徵求 法務管理監~2016-06-13

徵才機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法務管理監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5-26~2016-06-13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 科系:法律科系畢業,主修理工科系後獲得法律系畢業者資格尤佳。
三、 工作經驗:現任公務機關或其他事業機構相當簡任十至十一職等以上,具備以下工作經驗或處理以下相關法務工作累計至少15年以上:
1. 仲裁案件。
2. 民事糾紛事件之起訴、應訴。
3. 民事訴訟和解、上訴、再審案件。
4. 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
5. 強制執行事件。
6. 各項契約之協商、審議。
7. 刑事訴訟、商事訴訟、勞資爭議、工安環保、行政訴訟案件。
8. 仲裁人、商標師、專利或土地案件。
四、 英語能力:能審閱英文合約並提出具體建議,國內學校畢業者須附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成績或可資證明英文能力相當之測驗成績單。
五、 其他: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本公司法務工作規劃及法務行政管理。
二、 掌理有關法制、契約協商訴訟、環保工運、智慧財產及土地開發等法律事項之研處等有關事項。
三、 各類契約之審議與協商、海外投資案件協商及中英文合約審查。
四、 民事案件及土地權利文件審議、法律疑義之解釋。
工作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近捷運市政府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 有意者請至http://new.cpc.com.tw/news/news-more.aspx?id=559&clsid=6下載「應徵中油公司法務室主任簡歷表(含簡要自述)」及「應徵中油公司法務室主任基本資料表(excel檔案)」,請依上開格式填寫(簡歷表請填寫完整,附照片、註明連絡電話及簽名),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符合資格之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如具備)。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最近5年獎懲令。
7. 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明文件(如具備)。
二、 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前,逕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人力運用組黃先生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中油公司法務室主任職務」)。另「應徵中油公司法務室主任基本資料表(excel檔案)」,請郵電至209040@cpc.com.tw(未郵電者恕不受理),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2)8725-8406。

甄選方式:
一、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二、 錄取者本公司將以商調方式辦理調用事宜,調任後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目前同勞動基準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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