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9-18~2015-09-24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調任該職缺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510員林市中正里三民街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送、委託或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至彰化縣員林鎮三民街18號-員林鎮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里幹事職務」及詳細日、夜、手機等聯絡電話。 二、應檢具文件:(請以A4格式檢具以下證件資料影印本並依序排列)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填完整資料,表末並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影本。 6.銓審函影本。 7.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 (以上影本請於每頁右下角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三、書面審核資料符合本所職缺資格條件者,將視應徵人員之人數多寡及本所用人需求,擇符合需求者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五、聯絡電話:(04)8347171#212汪小姐或(04)8369056人事室專線。 六、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或所附郵資不足者,恕不退件。 九、本職缺啟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簡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