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5-02~2016-05-1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之銓敘審定符合調任一般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會出納工作2.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議會(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貼妥二吋相片ㄧ張、須親自簽名)。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05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人事室丁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書記職務),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三、本項徵才候補人員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四、聯絡人及電話:苗栗縣議會人事室丁先生,電話037-326450轉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