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護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20~2015-01-28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士(生)級(含)以上任用資格,醫院臨床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及具長期照護能力,Level 1、2、3證書者尤佳。 3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能獨立使用安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榮民評估工作。 2.能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並確實執行。 3.具承辦業務統計分析等文書能力。 4.每月須輪值4-6天。 5.住家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4年1月28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聯絡人: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電話:06-269041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