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護士~2015-01-2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護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1-20~2015-01-28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士(生)級(含)以上任用資格,醫院臨床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及具長期照護能力,Level 1、2、3證書者尤佳。
3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能獨立使用安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榮民評估工作。
2.能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並確實執行。
3.具承辦業務統計分析等文書能力。
4.每月須輪值4-6天。
5.住家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4年1月28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聯絡人: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電話:06-269041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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