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徵求 技士~2017-03-1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3-08~2017-03-16
資格條件 1.應具有(或曾銓敘)機械工程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及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等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
聯絡E-Mail walter@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網址http://www.ktec.gov.tw/→最新消息公告]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alter@kcg.gov.tw)。
(二)繳交身分證、現職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或其他外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或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無者免附)等影本各1份。
(三)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者免附),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人事室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聯絡電話:(07)7330823轉667李先生。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3日於本中心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ktec.gov.tw/→最新消息公告)
(八)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九)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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