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16-06-22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6-06-16~2016-06-22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專案工作。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街6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戶籍員職缺」及聯絡電
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一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市戶政
事務所人事康先生(地址:花蓮市復興街67號,聯絡電:03-8339641),
逾期無效。(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僅需檢附基本資料、考試、
任免銓審、考績及自傳,免附訓練進修資料) (二)、考試及格證書(三)
最高學歷證件(四)現職派令(五)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三年考績通
知書(七) 切結書(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
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各一份
。(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
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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