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20~2015-05-04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考及格。 3、經銓敘審定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4、熟悉office(word、power point、excel)電腦軟體操作且文書能力佳。 5、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田園城市、苗圃配苗、綠化志工及其他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4年5月4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現(原)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身心障礙者手冊等資料,逕寄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人事室李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2樓西北區產業局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發展科技士職務)。經查具有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料不全者,恕無法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未具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7256656 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