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徵求 工程員~2015-07-0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6-24~2015-07-01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薦任第六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或其他軌道運輸系統等土建設計、施工及介面整合協調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捷運工程課(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4)年7月1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敘獎受訓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2.所附資料不齊全,未於信封及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請註明捷運工程處捷運工程課工程員)及白天可聯絡電話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洽04-22289111轉61616賴先生。3.請於104年7月1日前送達臺中市捷運工程處人事收(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逾時不候)。4.資格審查符合者視情形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錄取者,須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5.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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