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33,908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13~2014-05-19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且具6個月以上教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辦理本巿家庭教育諮詢輔導(本中心研考、中程計畫、學校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及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等業務 工作起迄時間:預計自103年5月26日起至104年8月10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若遇請假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時,應即無條件解職〉。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A4)【請至臺南市政府徵才公告網站-求職徵才處下載(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採通訊報名,請檢具上開資料,於封面註明應徵『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約僱人員』,並於103年5月19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蔡小姐收(730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