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物理或化學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6-02~2015-06-09 |
資格條件 | 1、具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無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大學以上材料、物理、化工等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3、具輻射防護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1、電漿相關科學之研究發展。 2、環境電漿工程系統操作維護及改善。 3、材料化學分析研究。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4年6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缺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影本,郵寄32546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請註明應徵:物理或化學工程職系研究助理】,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適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封面資料,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二、本次公開甄選最多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25 人事室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