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徵求 研究助理~2015-06-09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物理或化學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5-06-02~2015-06-09
資格條件 1、具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無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大學以上材料、物理、化工等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3、具輻射防護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電漿相關科學之研究發展。
2、環境電漿工程系統操作維護及改善。
3、材料化學分析研究。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04年6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缺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影本,郵寄32546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請註明應徵:物理或化學工程職系研究助理】,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適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封面資料,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二、本次公開甄選最多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25 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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