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05~2014-12-15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熟諳各項電腦軟體操作(如:WORD、POWER POINT、EXCEL)3.具公文撰寫能力、財稅、教育背景、曾任各級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英文初級檢定合格或相當程度英文能力者尤佳5.工作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表達溝通協調能力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之情事。6.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係現職人員因育嬰假(104年1月12日至104年11月29日)所請職缺,工作期間至現職人員育嬰假屆滿或原因消滅前1日止。 |
工作項目 | 1.本所各項訓練課程規劃相關事宜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1號) |
聯絡E-Mail | ymhu@moft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6)男性已服役或免役,請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請依序裝訂),於103年1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1673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1號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人事管理員 收(聯絡電話:02-86632399分機207),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及應徵職務。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項甄選依面試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