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輔導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09~2016-08-15 |
資格條件 | 一、積極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一)大學以上限心理、輔導、教育、社工相關科系所組畢業。 (二)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三)具有學校輔導工作經驗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二、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八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如備註)。 (二)資料偽造不實或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規定。 (三)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四)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工作: (一)了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狀況。 (二)協助掌握心理師校內外出缺勤記錄管理。 (三)彈性支援輔諮中心行政工作 (四)其它交辦業務。 二、協助執行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駐點學校輔導工作: (一)推動執行駐點學校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二)辦理執行駐點學校輔導業務。 (三)協助辦理駐點學校輔導行政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三、推動執行駐點學校三級輔導工作: (一)發展性輔導:一級輔導工作,以全校師生為對象,擬訂學校輔導工作計畫,推動辦理各項議題(生涯、生命、親職及性別等)活動,精進全校師生知能。 (二)介入性輔導:二級輔導工作,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對象,針對學生特別需求擬訂輔導方案或計畫,實施心理輔導、諮詢、諮商、資源整合、危機處理等,並提供家長及教師諮詢服務。 (三)處遇性輔導:三級輔導工作,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提供評估轉介機制,並整合各類專業資源,配合個案管理與延續輔導。 四、其他相關輔導行政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曾文家商輔導室,地址:台南市麻豆區和平路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通訊報名,詳情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簡章。網址:http://www.twvs.tnc.edu.tw (二)聯絡電話:06-5729885輔導室陳主任、李心理師、06-5722079轉104、105人事室賴主任、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