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技工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10-15~2015-10-23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於臺東縣金峰鄉滿一年,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或補充兵)。 (二) 年滿20歲以上,55歲以下。 (三)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 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且具勞動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 (五) 需具有汽機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取消其報名;其如經已由本所僱用者,予以解僱。 |
工作項目 | (一)、收運處理垃圾、資源回收分類及垃圾掩埋場管理。 (二)、其他環保相關工作。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金峰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二)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1份。 (三) 有效期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如有其他專業證照影本亦可檢附)。 (四) 報名表1份、最近1年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各欄必須確實填寫)。 (五) 具結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六) 退伍證影本或免役證影本1份(女性免附)。 (七) 公立醫院、教學醫院或勞工健檢醫療機構,最近六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表。(需含肺部X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 (八) 其他:具原住民身分者另繳交最近3個月內本人戶籍謄本1份、身心障礙者另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低收入戶者另繳交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1份,領有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駛執照者,繳交證件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