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番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6-09-19~2016-09-2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2.具有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民政業務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番路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傳、須親自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3.現職派令。4.最近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於105年9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並掛號郵寄: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101號,番路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村幹事職缺),聯絡電話:(05)2591951轉231人事室陳小姐。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