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駕駛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6-10-12~2016-11-10 |
資格條件 | 1、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免服兵役者,需提出證明)。 2、學歷: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5、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駕駛公務車、警備車及受指派之其他工作。 |
工作地址 | 受指派之地點。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院總務科陳瑞鴻先生,聯絡電話:(03)9252001-2606、傳真電話:(03)9252040。 2、105年11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本院收發室,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總務科」收, 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1份。 (2)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司機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 (3)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一份。 (4)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身分證影印本、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