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6-05-28~2016-06-08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地方公務人員考試同等或以上地政職系任公務人員資格者。 二、熟悉地政實務,具電腦操作能力或地政業務實務經驗人員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地政登記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彰化縣北斗鎮地政路4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外 補」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 號]),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 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二、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 三、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結果在縣府人事處網站公布之,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 信封。 四、請於105年6月8日下班(17:30)前親自、委託或郵寄送達本所報名,逾期不受理,請註明應徵職缺。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六、聯絡電話:04-8882034#310郭先生。 備註: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